第23章(2 / 2)

心有执念 荷仔 2590 字 9天前

的哥载人常经过盛世国际这地方,楼盘位置好,大厦建的很有艺术性,更何况最近盛世炒的厉害。以为薄欢是在那地方工作,便找了话题搭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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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盛和付青宁出来时,一眼就看见坐在路边花坛上的女人,不知道是说她傻还是说她乖,傻的是来了怎么不进去找他;乖的是坐花坛上还知道把雪拂开。

丢下付青宁,他快步朝那边的小人奔过去。连忙脱了外套盖女人身上,景盛没控制住情绪沉下脸,“你怎么不穿羽绒服就出来了?”

薄欢就穿这件娃娃领毛衣,冻得唇都发紫,后背一暖她连忙把胳膊钻进长袖里,将衣服裹紧,然后仰头对着拧眉不悦的男人笑。

她如何也不好意思跟小叔叔说自己忘带钱了,就拿外套抵给的哥当车费。

气归气,景盛揉着她冻木的脸和脖子,冷着的脸压根不比风雪温暖多少。

薄欢来回扭着脖子让脸更大限度的在他掌心蹭动,忽的想起的哥说的话来:“小叔叔,你有恋.童癖啊?”

这话好巧不巧的给正走近的付青宁听见,顷刻变脸,不悦地厉声呵斥,“乱说什么。”

☆、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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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凛凛中,薄欢被面色凶狠的付青宁吼得一震,她下意识将脑袋埋在小叔叔胸膛里。

薄欢一直很害怕付青宁,因为无论何时付青宁看着就不像是什么好人,凶巴巴的,说起话来也不笑,时不时还拿冷眼怒视她。

景盛记得有天晚上薄欢躲他怀里说过不喜欢付叔叔,刚才付青宁的语气确实重了点,吓到他的阿欢了。

他神情温柔,“阿欢,付叔叔是好人。”

薄欢瘪嘴,拿眼偷瞄走近的男人,连忙缩回小叔叔怀里,“他吼我。”

眼看付青宁给薄欢气到了正要开口,景盛清冷的眸子扫了眼他,低头跟女人笑道:“那也是你本事好,能做出让你付叔叔动怒的事来。”

这样一说,薄欢还真就觉得自己有点本事,不自禁地笑了。

付青宁知道,景盛乐意当爸爸似的宠着宝贝阿欢。但他多少对薄欢喜欢不起来,尽管不至于恨,甚至还挺同情薄欢,但如若不是薄欢,景盛也不至于变成如今的阴晴不定,更不至于背上莫须有的舆论嘲讽。

谁都可以质疑景盛有无这种癖好,但唯独薄欢是最没资格问的。她冲景盛说的那句话,付青宁还真不知道会不会伤了那个看不透的男人。

铅灰色天际,黑云严严实实地压过来,冷风骤急,吹得薄欢小脸白了又白,跟透明纸似的血管青筋可见。

“我先带阿欢回去了,”景盛垂眸扣纽扣时突然想起件事,扭头看向一侧的男人,“这都两个月了,付姨说让你回去一趟。”

语毕便拢着薄欢朝早就挺在不远处的车走去,付青宁挺尊重景盛这个人的,他一直送二人到车边。

“记得回去。”景盛又重复了遍。

毕竟付青宁的母亲打小对他就很好,连着他回y市那份好也没随着时光推移减缓,他久经商场这些看得很清。

付青宁不愿意回去的,但景盛开了口他也没办法拒绝,懊恼的抓了把短刺刺的头发,“我妈真是的,这关头还麻烦二哥。”

正要启车离开时,薄欢突然对窗外懊恼的男人挥了挥手,没有掩饰眼中的怯意,“付叔叔再见。”

付青宁正恼火郁闷着,对着偶尔乖巧的薄欢确实动不了怒,但如何也喊不出‘嫂子再见’。也知道二哥说过他表情会吓到阿欢,无奈地扯开嘴角笑得不伦不类。

“小侄女,回去好好伺候你小叔叔,别再说些伤人的话了。”

景盛扫了眼他,不管薄欢正要开口的表情,直接让司机开车走。

薄欢刚张开的口失落地合上,视线由车窗移到小叔叔脸上,小手习惯性地扯着男人的手肘,“我是不是说错话,惹付叔叔生气了?”

男人表情更温柔了,朝女人摇了摇头。付青宁怎么会想着和个智商有问题的人说这些话,不知道阿欢不聪明不能烧脑的么?

“阿欢是好孩子,怎么会说错话。”

薄欢抿了抿唇,心里沉了石头的难受,情绪低落:“小叔叔,你知道我很笨,你不用瞒着我的。”

傻阿欢。景盛心疼这样想懂事却懂不了事的薄欢,将她揽怀里箍紧,“你付叔叔和家里人闹矛盾,心情不好跟嗑枪子似的,阿欢别放心上。”

“真的吗?”薄欢又想到刚才确实听见小叔叔让付叔叔回家的话,心里踏实地松了口气,“那我要是说错话,小叔叔要提醒我,好不好?”

“好。”景盛低头亲了下她额头,垂下的眸子一抬,透过黑亮的发顶窗外一闪而逝的霓虹,第一次觉得这样的斑斓闪烁很美好。

薄欢身体有些冷,抄在大衣口袋里的手也凉凉的。是那时候被冷风吹得太久了吗?她又想起那件抵给的哥的外套,的哥说小叔叔有恋.童癖,可她并不明白什么是恋.童癖,也不敢随便和陌生人交谈这个问题。

“小叔叔,”薄欢脑袋有些冷的昏疼,“你有恋.童癖吗?”

靠他怀里汲取温暖的女人没能看见,这句话过后景盛脸上表情有一瞬晦暗如霜,润泽的唇瓣褪了血色的枯白。

“恋.童癖是个有恶意的词。”景盛这样回答的,声音如先前一样温柔,“是指通过玩弄漂亮小孩子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一般那种人都是心理阴暗的变态。”

薄欢听不懂‘性.满足’和‘性.变态’,但隐约听明白后半句话不是好话。她从男人怀里挣出来,眼里腾起怒火,“小叔叔才不会是!”

景盛敛去眸里的晦涩,极勉强地轻掀唇角,给了薄欢一个笑,而后又将她按回胸口处,“我只喜欢过阿欢,而阿欢已经二十岁,可以嫁人的年纪。”

“我也喜欢小叔叔,小叔叔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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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薄欢去繁华热闹的夕照汀吃了晚餐,本想带她逛逛夜景权当是散步,但她兴致不高有些病怏怏的。

景盛多少是害怕薄欢这个时候感冒,便带她回家。夜里她全身都跟火炉一样,愣是把熟睡中的景盛烫醒过来。

女人呢喃说着梦话,沙哑着嗓子一会儿叫着姐姐一会儿喊着小叔叔,手紧紧地抓着被子,额上全被汗水浸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