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1 / 2)

难以抗拒 苏扶疏 2614 字 1天前

陈姐和栗芷本来就吃食堂吃腻歪了,有人请客干嘛不去,方景洲也觉得自己请了这么久的假,确实应该补偿一下辛苦工作的大家。

见大家纷纷开始探讨一会儿中午吃点什么,小包终于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终于算是把这篇翻过去了。

午休的时候由陈姐牵头敲诈了方景洲一顿虾火锅,物美价廉,干净好吃,主要是还比较近,她们来回加上吃的时间也绰绰有余。

出门的时候方景洲走在前面,小包和栗芷、陈姐跟在后边,一行四人“浩浩荡荡”地下了法院大门的台阶,没走出多远,小包就拉了拉栗芷的胳膊,悄咪咪地朝前竖着比划了一下,“你看。”

栗芷有点茫然,“看什么?”

小包:……

小包:“看方法官秀色可餐的背影。”

她都怀疑栗芷到底是不是女的,居然还问她看什么……当然是看方法官又高又帅、充满了禁欲和书卷气息的背影啊!

能不能好好看个帅哥了还!

嗯,确实秀色可餐。栗芷眯着眼睛跟着小包欣赏了一下方景洲的背影,也不知道为什么,思绪就溜走了。

不是说创业成功的大老板应酬都很多工作也很忙,一个两个的都熬成了地中海啤酒肚吗?

可她见沈风和还是从前高高帅帅的老样子。

虽然没特意去看,但上上次在法院见到他的时候,对方将西装穿得笔挺好看,可见他并没有万恶的啤酒肚;而且依照沈风和目前这个发量来说,他应该直到老了头发也不会变成地中海,应该是个发量惊人的小老头。

如果非要说和三年前分别时有什么不同,大概就是他虽然还是眼底有光墨色的眸子黑得发亮,但眉宇间多了几分男人的深沉,少了几分少年的意气吧。

重逢以后,虽然也没说过几句话,但栗芷分明感觉得出这个男人比以前成熟了许多,也稳重了许多。当年鲜衣怒马、倚剑天涯的风流少年,如今已经成长为千百员工能够放心依靠的掌舵人。

岁月如梭,他这三年,比她成长得多。

正想着,走在一旁的陈姐却突然“唉哟”了一声,摸了摸兜停住了脚步,“我手机忘带了,你们等我一下,我回去拿一下手机。”

拜她的极品前夫和自己之前忽略家庭的作为所赐,陈姐是好不容易才拿到儿子抚养权的,孩子基本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光送去周边最贵的幼儿园还不踏实,手机时时刻刻带在身边,就担心出什么事,幼儿园好能在第一时间联系上她。

两人停下来目送陈姐的背影等她,方景洲走的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听见动静回头看了一眼,见陈姐回去了,另外两个人也停下来,怔了一下,便转身往回走。

小包见他往回走,顿时因为早上那个不合时宜的玩笑有点尴尬——大家一起吵吵闹闹也不觉得怎么样,可陈姐不在,剩下她们仨,小包就觉得自己的脸有点没地方搁,摸了摸兜,也是一跺脚,“咱办公室门锁了吧?钥匙在我这儿,陈姐也进不去啊,我回去给她送钥匙!”

话说完,小包就脚底抹油一溜烟儿似的跟着溜了。

栗芷笑了一声没反对,等方景洲慢慢踱到身边,还没回头,就听见他温和的嗓音,“早上的事你别放在心上,小包一向口无遮拦,你来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她这人……”

栗芷摇摇头笑得更深些,没放在心上,“嗯,我习惯了。”

这种乱用成语的事情她也不是没做过,而且当时比小包还尴尬呢,不也硬着头皮挺过来了。

以前上中学的时候,栗芷手里有一个随手记的本子,走到哪带到哪,日常碰到什么成语都拿手机查出意思记下来,算是培养对词语的敏感度。

后来栗芷高考的时候语文拿了单科状元,还多亏了她这个好习惯。

不过再好的水手也有翻船的时候,栗芷虽然一向被称作是活字典,但她还真就翻过一次,还是翻在沈风和身上。

那天她也是趴在桌子上写成语,恰好沈风和游手好闲地凑过来看,就指使他帮忙查一下释意。

沈风和一口答应下来,不但非常勤快地查了还给她念出来,栗芷听着他念的往下写,效率立刻飞速起来。

写到“风和日丽”的时候,她也不知道脑子抽了什么筋,“哟”了一声,突然一脸兴奋地扬起了头,对着沈风和说道:“哎,沈风和,我发现咱俩挺有缘分的哎!你看,你叫‘风和’,我姓‘栗’,谐音合起来就是‘风和日丽’哎!”

说话的时候对方正站在她身后,一只手撑在她的桌角,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机屏幕,离她倒是很近,栗芷这么一扬头差点撞到他的下巴。

另一只手拿着手机正认真念释意的少年顿时愣在了当场,视线从手机屏幕移到近在咫尺的那双大眼睛上,又慢慢移到栗芷一开一合不知道在说什么的嘴上,忽然之间就红了脸,退后一步摁灭手机,咳嗽了一声,说道:“你自己查吧,我出去一趟。”

栗芷本来一脸兴奋的样子等着对方赞同,没想到沈风和找了个借口溜了,也是懵了一下,嘟囔了一声“他脸红什么”,低头再看一眼成语,仔细琢磨一下,自己的脸也慢慢红了。

风和日丽……风和日丽……风和……日……丽……

她刚才脑子里到底在想啥啊,还主动和他说他俩有缘分?

沈风和八成以为她是个智障吧。

第11章

那时候她心思太简单,一本正经地调戏完人家还追着人家问为什么脸红,现在想起来,连自己都忍不住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方景洲见她突然笑了,却没说话,就知道她是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只不过没打算说出来同他分享罢了。

听陆亭说栗芷虽然年纪轻轻,但走过的地方比很多人吃过的盐还要多,见过和经历过的事情也并非他这样一路安安稳稳走过来的人能比得了的。

是以方景洲一向很欣赏栗芷。毕竟虽然论生命的长度他年长两岁,可论生活的密度,栗芷已经远远超过了他。

这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小姑娘像一本被封起来的厚书,她到底多有趣,眼底的光亮有多迷人,怕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隔着一道栏杆、他们对面的车道突然驶过一辆白色车子,开得很快,栗芷甚至被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吓了一跳,等定睛去看的时候只看到了一道残影。

“这什么车啊,在市区开这么快是不想要命了?”栗芷眯着眼睛看那车子远远地等在十字路口,心有余悸地抚了抚心口。

“aston martin db9。”

栗芷没留神突然从他嘴里溜出一长串英文,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他是在回答她随口问的问题,就笑了,“开的这么快你都能认出来,厉害厉害!”

方景洲摇摇头,目光随着那辆车子的行驶路线而渐沉,回答的声音也温和,“早几年的车型了,我很中意它设计上的优雅。”

栗芷顺着他的目光去看,就见那辆白色车子在十字路口掉了头,正朝他们驶过来,速度比刚才慢一点,但依然风驰电掣。

方景洲温润的声音在空气中悠悠传来,“何况这车子看起来有点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