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诗歌的艺术(1 / 2)

民国大文豪 薪越 1268 字 7天前

徐至摩翻开诗集,看到第一首诗,就确认了这是林子轩的诗集无疑。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这首诗虽然简短,却意味深长,而且在国内流传很广。

鲁讯曾经对这首诗作做过解读,这是一代人在黑暗中顽强的跋涉前行,对于国家未来命运执着的追寻。

国内不少青年都把这首诗作当成自己的追求,要打破黑暗的世界,让光明投射进来。

即便是身在英国伦敦,徐至摩也听过这首诗,更何况他对林子轩并不陌生。

不说他们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渡过的两年室友时光,就是在伦敦,每当有国内的留学生来到伦敦,大家谈论起国内文学的现状,林子轩总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

有关林子轩的传闻非常多。

有赞赏者认为他代表着新文学的一种方向,不同于鲁讯和胡拾,而是另辟蹊径,有自己的道路和风格,是名副其实的“新文学三杰”。

有鄙视者认为他是资产阶级改良派的代表,是混迹在新文学队伍中的蛀虫,是上海滩旧派文学的维护者,完全就是欺世盗名之辈。

无论是赞赏还是鄙视,都说明了林子轩在国内文坛的影响力。

这是徐至摩以前的观点。

今天他看到这本诗集,突然发现林子轩的影响已经突破了国内,成为享誉世界的文学家,而且他还听说林子轩在美利坚更有影响力。

这只是两年之内发生的事情,太不可思议了。

两年前的林子轩是什么样子?没有人比徐至摩更了解。

那时候,林子轩厌倦了学习经济学,崇尚美利坚的自由主义,整日里四处玩乐,和那些堕落的留学生一样,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混乱生活。

然而,自从林子轩回国之后,一切就突然改变了。

或许,从他离开美国的时候就改变了,徐至摩还记得在伦敦和林子轩的那次见面,林子轩在剑桥大学写了一首诗歌,优美至极。

徐至摩在心里叹息一声,他明白自己之所以能够接到这份邀请,是因为林子轩的缘故。

这不免让他有些失落。

当年他可是不大看得起林子轩,如今却要借助林子轩的名声才能混迹在伦敦文学界的核心圈子里,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其实,这是他妄自菲薄了。

徐至摩之所以接到邀请,还因为他是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学生,而且在英国上流社会有一定的名声,否则根本不会接到邀请。

布卢姆斯伯里集团的成员大多数来自于剑桥大学的使徒社,这个社团可是举世闻名。

剑桥使徒社是1820年由莫里斯、丁尼生和哈勒姆开创的秘密社团,由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和国王学院最优秀的12名成员组成,会员既有在校本科生,也有已经毕业的前剑桥学生。

使徒成员要经过非常严格的拣选,一般是剑桥学子中最为出类拔萃的才智之士。

它的宗旨是:与一群志同道合、亲密无间的朋友一起,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地追求真理。

这个团体每周六晚有一次正式的聚会,实际上是一个小小的“皇家学会”。

“在我的剑桥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件就是被选为使徒。”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侄儿朱利安贝尔在1930年写道:“我真正感觉到我是坐在剑桥理性主义的塔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