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1 / 2)

爱财如命 春溪笛晓 3410 字 7天前

“那有孕妇吗?”杨铁头问。

“没有,都是上班族,加班都加不完,哪有时间生孩子。”大房东说。

杨铁头心里那种不妙的预感更浓了。他深吸一口气,正要在想想办法,旁边屋子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那是个年纪挺小的小孩,约莫六七岁,他眼睛乌漆漆的,看向杨铁头,说:“我见过。”

杨铁头霍然看向小孩。

“孕妇。”小孩掰着指头数,“一个。男人,三个。在,最后一间。”他指向走廊尽头。

大房东说:“不可能,那房子没住人的,暑假的时候有个老人在那里走了,一直没租出去。”

“有。”小孩说,“孕妇,男人,最后一间。”

大房东拿着钥匙带杨铁头前往最后一间房子,咔嚓一声,门锁被打开了。杨铁头走进屋一看,发现桌上有一个杯子,里面只剩一点点水。他拿起搁在地上的暖壶,拔除塞子一探,热的!

杨铁头说:“水是热的。”

“不可能,我没租出去,钥匙只有我有。”大房东说。

杨铁头手微微发颤,他见过的偷儿太多了,很多时候要开锁不一定需要对应的钥匙。怀孕的女人,喝过的杯子,他不需要做太多猜测就能够推断出早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准备去报警,一起身,却看见长椅缝隙间卡着根发带。这是方晨雨晨练时用的,扎着很方便。

杨铁头拿起那根发带,紧紧地握在手里,哽咽着对大房东说:“借个电话,我报个警。”饶是杨铁头自诩是个从不流泪的铁汉,遇到这种事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那是他唯一的外孙女!

第九十七章

秋天的山林被染成了深红, 红色的枫林间走出个年轻男子,他留着长长的头发, 简单地束起, 露出清俊的面容。比之一般成年男性,他看起来干净纯粹, 丝毫不带油腻或粗糙。一个正在上子弹的中年壮汉远远见了他, 流里流气地调侃:“小少爷,你回来了?金爷也回来了, 好像还给你带了个小后妈,你要不要去看看?”

年轻男子目光顿了顿, 像在消化着中年壮汉的话。直至越过对方走出好几步, 年轻男子才回头看了那中年男人一眼, 什么都没说,转身离开。另一个正在擦枪的人猛拍壮汉肩膀,说道:“你胆子真大, 就不怕回头金爷知道一枪毙了你?”

“不至于吧?”中年壮汉一激灵,下意识地看向年轻男子离去的方向。金爷这儿子年纪不大, 制毒方面却非常厉害,有他牵头研究,要制毒都不需要种植罂粟了。眼下市场上卖得最高价的七号新型毒品就是他研制出来的。不过老天很公平, 给了他这么厉害的天赋,也拿走了他一些东西。他除了研究实验室里瓶瓶罐罐之外什么都不感兴趣,心智一直停留在小孩子状态,有时连金爷的面子都不给!

“啧, 怎么不至于?这位小少爷就是金爷的命根子,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你想死就继续。”

两个人还在聊着,年轻男子已经走到金爷的院子外。有人拦着年轻男子不让他进,年轻男子紧抿着唇,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枪,目光瞬也不瞬地盯着挡路的人。他父亲教过他,要是有人敢对他不敬或者敢拦着他,可以一枪把对方给毙了。

守门的人一激灵,下意识地退开。年轻男子迈步往里走,只听里面传来一把熟悉的嗓音:“真乖,不哭也不闹。”他抬眼看去,只见一个女孩被绑在椅子上,衣服虽然还穿得整整齐齐,模样却有些狼狈。女孩皮肤很白,头发乌黑漂亮,眼睛也亮亮的,像世间最美丽的宝石。

“爸爸。”年轻男子喊。

金爷正准备捏起方晨雨下巴的手收了回去,转头看向来到门口的年轻男子。他不是第一次当着儿子的面玩女孩子,有次甚至还曾经准备教儿子开荤尝尝鲜,可惜儿子一点兴趣都没有,被女孩子碰到以后还吐得厉害。

金爷惋惜之余,也只能把那个连点小事都做不好的女孩给处理掉了。

金爷没有避讳,伸手摸向方晨雨的下巴,感受着方晨雨因恐惧而生的颤抖。他笑道:“慎言,要一起来吗?你也二十岁了,早该尝尝女孩子的滋味了。”

年轻男子盯着方晨雨漂亮的眼睛,目光幽沉。等视线转到方晨雨被掐红的下巴上,他才终于开口:“我,喜欢。”

金爷一顿,收回手,有些意外地看着自己的儿子。他原以为自己不会有孩子,没想到前妻离婚时怀了孕,为了报复他自己带着孩子走了。若不是这孩子情况特殊,前妻又生了重病性命垂危,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有个儿子。虽然儿子随了前妻姓,不过他对这孩子一向极尽疼爱之能事,一直以来都是他要什么就给什么。

金爷看了眼安静漂亮的女孩,有点惋惜。不过难得儿子说喜欢,金爷也就压下了自己留着好好玩的念头,大方地说:“行,你喜欢就给你。你要是真喜欢,就早点让她给我生的孙子。”

许慎言面带疑惑。

“就像我上次教你那样。但是你要小心些,她看起来乖,放开了可是要咬人的。”金爷拍拍许慎言的脑袋,“枪还记得怎么用吧?”

许慎言乖乖点头。

“那就好。”金爷说,“就像二宝一样,刚来时学不乖,总想往外跑,你打断它的两条腿,现在它就很乖了,天天趴在门口向你摇尾巴。”

“嗯,我明白了。”许慎言说。他喜欢的狗叫二宝,二宝不肯留下陪他,他听父亲的话打断了二宝的两条腿,现在二宝一直很听话,也一直好好地陪在他身边。所以如果这个有着漂亮眼睛的女孩子不听话,他就开枪把她的两条腿打断,到时她就会乖乖听话了。

许慎言从口袋里掏出把刀,上前切开绑住方晨雨的绳索。

方晨雨被带到这个地方来之前始终被蒙着眼睛,并不知道自己被带往哪里。她听到金爷父子俩的交谈,变得更安静了。这对父子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扭曲的,哪怕眼前的年轻男人看起来像只温顺的羔羊。刚才他们提到枪,实际上就是在警告她不要想着逃跑。

方晨雨咬了咬下唇,看向近在咫尺的青年。因为又被注射了麻药的关系,她四肢发软,用不了劲,想跑也跑不了,更别说对抗两个成年男性。

许慎言切开了绳索,有些无从下手,想了想,伸手把方晨雨抱了起来。他抱着方晨雨看向金爷:“我的?”

“对,你的。”金爷鼓励道,“你想怎么玩都可以。要是不喜欢了或者玩坏了,我再给你换个新的。”

许慎言看了眼怀里抱着的少女,软绵绵、轻飘飘,看着很容易玩坏。他回忆着金爷玩弄女孩子时的画面,皱了皱眉,要是用鞭子打、用刀子刻字、用烟烫,甚至砍下她身体的某些部位,很快就会玩坏。玩坏就不漂亮了,要扔掉的。许慎言认真保证:“不玩坏。”

金爷纵容地说:“随你高兴。”

许慎言抱着方晨雨离开金爷的院子,迎着一路或好奇或吃惊的目光回到自己住的地方。他住的地方离金爷的院子不远,后面连着他最喜爱的实验楼,四周都有人守着,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里面的人自然也出不去。

许慎言把方晨雨带回房间,小心地将她放到床上,硬梆梆地表达自己的善意:“你听话,我不会让你坏掉的。”他想了想,抓住女孩柔软的手,这是小时候他妈妈安抚他时常做的动作。许慎言说,“只要你乖乖的,我不会打断你的腿。”

方晨雨刚才一直在观察四周的情况,在看到那些拿着枪在“值班”的壮汉之后,她就压下了立刻逃跑的念头。这个地方比她想象中要可怕,敢在南华省直接把她带走,这些人显然没想过让她活着回去。只要找不到她的尸体,没有人知道她被带到了什么地方,即便她死在这里也没有人能定她的罪!

“我饿。”方晨雨定定地看向许慎言。

许慎言听方晨雨开口,觉得她的声音也像珠玉相撞的声音一样清脆,越发觉得喜欢。他得好好呵护她,不让她坏掉。许慎言嗯地一声,出去叫人送些饭菜到饭厅,抱方晨雨过去吃饭。

方晨雨手没有力气,许慎言温柔地把东西喂给她。看着方晨雨一口一口地吃掉自己喂的饭菜,许慎言很满意她的乖巧听话。他觉得自己不喜欢别人,就喜欢她,这又要抱又要喂饭的,再换一个太麻烦,只这么一个就够了。许慎言点着头说:“以后你就是我老婆了。”

方晨雨:“……”

方晨雨说:“我还小,要二十岁才能结婚,现在我才十五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