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允许郑敖过上比死更好的生活,更不用说忘掉许朗,开始新的爱情。
我要他的下半生,都给许朗陪葬。
68琉璃
夏天招完人,郑敖的公司直接胖了一倍。
于素素和他混熟了,也敢开玩笑了,跟他说:“郑敖啊,你这点违法犯罪的勾当,万一被新人举报了可怎么好。”
郑敖撇她一眼,继续看文件:“你也是从犯。”
“我未成年啊。”于素素得意得很。
她其实很聪明,但是聪明在做事上,在人心上的造诣也许连王娴的三分之一都没有。自从上次的事之后,郑敖就特地留意过王娴,这个女孩子貌不惊人,脑子却很聪明,而且她还会本能地掩饰,这点就非常难得。这个圈子里从不缺聪明的人,聪明,也要能活到最后才行。
但她似乎对做事并无兴趣,只偶尔提醒一下于素素的纰漏。她大概也觉察到了郑敖在观察自己,态度泰然自若,两个聪明人暗自过招,于素素浑然不觉,整天疯玩傻乐,拼命学俄语,请了个长得像熊一样的俄国人,每天和他对话。
招进来的新人筛选过之后,撇掉心术太正和心术非常不正的,剩下的人都被于素素飞快地混熟了,她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子本来就很讨人喜欢,就像早晨六点的向日葵,花瓣上都带着露水,一股朝着太阳生长的劲,脸庞上都是阳光,天生有股凝聚力。如果这个女孩子做起事来比大人还厉害,那就更了不得了。
夏夜的晚上,于素素常常叫公司的人去吃夜宵,她舅舅给她的零花钱,她直接攒下来盘了公司楼下的夜宵店,她在吃上很有造诣,赚了不少,每次都请全公司,郑敖结账。要在以前,郑敖是不会参与这种事的,但是最近白天越来越长,新人又渐渐熟悉了,下班早了,回去家里,似乎也无事可做。
大概是在七月尾,于素素生日,郑敖抵不过于素素的缠功,也被拉去吃夜宵,王娴也来了,公司一堆人坐在路边的大排档,吃烤牡蛎和扇贝,整只的大龙虾劈开,用锡纸裹着蒜蓉烤,云南的野生菌子穿成串,吸收了鸡汤,烤得滴下来。于素素俨然劫道的女匪首,伸手就要了一扎酒,一堆人灌来灌去,于家的司机在旁边等着送人回家,连借口都没得找。
郑敖坐在左侧,也没人敢灌他酒,许朗走之后,他视力没有再下降,偶尔也戴眼镜,他眼睛太漂亮,戴无边的眼镜刚刚好。喝酒喝到天黑透,外面的月光非常好,地上像铺了一层水银,他忽然想起当初许朗租的那个小房子,小得好像一伸手一投足都要打到墙壁。
那里也有很好的月光。
他仍然记得那个阳台,记得许朗的笑容,那么暖和,那么近,好像一伸手仍然可以碰到……
他的手碰到了啤酒杯,杯壁上挂着水珠,金黄色的啤酒斟满了,他仿佛仍然没有反应过来,蜷了蜷手指,指尖却仍然只有一点冰凉的水珠,和抓也抓不住的月光。
“来,喝酒。”于素素喝得开心了,也是酒壮怂人胆,把一杯啤酒拍在郑敖面前:“我们来喝酒。老板,我敬你一杯,以前我觉得你是个烂人,现在既然你不是混蛋了,我们就来碰个杯吧!”
就算已经喝懵了,周围的人还是迅速地把目光都投到了这一边。
郑敖抬起眼睛看了她一眼。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他没有生气,只是勾了勾嘴角,端起了那杯酒。
这是他亲手种就的苦果,酿成了一杯美酒,哪怕是穿肠毒药也好。自己酿的酒,总要自己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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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喝到酒酣耳热,几个酒量浅点的都人事不省了,连王娴都被人敬了几杯,她坐在旁边,捧着一杯啤酒小口喝。如果这时候还有人清醒的话,大概能看出郑敖的不对劲。
他喝得太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