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圆桌上摆满了热气腾腾的菜肴,却只坐了我们两个人。郑家人丁向来单薄,所以每任继承人都习惯了孤零零的。羊肉炖得很烂,不知道用了什么香料,没有一点腥膻味,我拣着一道芋头蒸肉吃,芋头很粉,吸收了肉汁,香得很。
郑敖坐在我对面。
自从他父亲出事之后,他和他祖母之间生疏许多,去见她都是穿着正装的。
“等等……”我抬头的时候,他忽然叫住了我。
我疑惑地看着他。
他伸了手过来。
黑色的,立领的正装,袖口的白衬衫上是钻石的袖扣,手指修长,干干净净地没有戴戒指,指尖有点凉,碰到了我脸颊。似乎从我嘴角抹去了什么东西。
“饭粒。”他简单地说,唇角带着一点笑。这样的灯光下,他琥珀色的眼睛几乎是半透明的,里面氤氲着云雾,看得人心旌摇晃。
只是我已不是过去的心境了。
“你不吃饭吗?”我看了一眼他的碗。
“昨天去了趟部队,吹了点风。”他索性靠在了椅背上,很闲散的样子:“明天我要开会,后天我要休一天假,正部级以下电话全部不接。小朗也在家陪我玩吧。”
李祝融似乎就是正部级。
我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但我知道那天晚上的事他肯定都记得。
也许他有什么别的新想法了。他这么聪明,怎么容得下人生里的一点点不如意。
反正我都看不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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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他照例跑过来跟我睡,我靠着床头看文件,他横躺在我身上,陆陆续续地跟我抱怨一些事情,仿佛还是原来的样子。
我“嗯嗯啊啊”地答应着,偶尔伸手揉一揉他头发,他的头发长得很快,应该过几天就要去剪了。他要我给他按摩,我按了两下他竟然睡着了,很没心没肺的样子。
我把他搬到我旁边摆好,盖上被子,他很自然地把手脚都缠上来。我看得好笑,又叹了一口气。
爱情大概真的是很强大的东西吧。
就算心境变迁,千疮百孔,但是待在这个人身边,还是觉得和在任何人身边都不一样。明明是一样的世界,却好像多了一束光,把什么都照亮了。
虽然没有以前的亮,但还是任何人都给不了。
我享受这一点光,像享受天黑前最后一点夕阳,我没有期待,也不会付出。我在学着像他一样,聪明地、冷漠地爱一个人。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用考虑他的心情,不用顾忌他的感受。
因为我知道我爱的人是个混蛋。